工商人员根据举报在市区一零售商处查获假冒名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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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3:0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周才豪报道:在举报假冒伪劣有奖的鼓励下,汕头消费者敢于与假冒伪劣作斗争,踊跃举报。日前,市工商人员据举报在市区一家零售商查获一批假酒,共计24件,每瓶酒的市面售价从200元到2000多元不等,涉及品牌有轩尼斯、人头马、五粮液等十几个。执法人员查封了这批涉嫌假酒,事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凡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者,最高可获30万元的奖励。目前临近中秋国庆消费的黄金时期,有关部门欢迎广大消费者举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商品、食品等的行为,以确保市民放心消费。以下属于举报之列: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的等现象的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违法生产点的,每个奖励金为500元。 《奖励办法》还规定,质监部门必须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漏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来源:《特区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