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色狼猥亵13岁幼女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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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5:17 新华网 |
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年过五旬的被告人何春连有期徒刑三年。 2003年10月26日上午10时许,在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文明北路一出租屋内,何春连乘无人之机,将同住一屋的王某13岁的女儿小玉(化名)强行拉到自己的房间,掀起小玉的上衣进行猥亵,直到小玉的家人回来才停止。 当日,经受害人举报,何春连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完)(见习记者胡朝阳 通讯员蔡燕梅)(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