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农民"退休"领工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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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17:57 人民网 |
人民网青岛视窗9月25日电记者宋学春、杨红摄影报道:今天,青岛市崂山深处的五龙涧村传来一片欢快的锣鼓声,这是村民们在欢庆农村养老保险金发放举行仪式。崂山区分别在北宅街道五龙涧村、中韩街道牟家村、沙子口街道前登瀛村、王哥庄街道曲家村同时举行农村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13个试点村的2586名5560老人将首次拿到每人每月352元的退休金。 崂山区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本着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负担,社会共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兼顾,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设计的。保险办法参照青岛市城镇养老保险金的有关标准制定,缴费原则是个人缴纳为主、集体适当补助、政府定比补贴,缴费基数为青岛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须按月缴纳保险费,按照实施当年的缴费基数缴纳。今年领取年龄是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达到领取年龄的个人和村集体补交17842元,缴费的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352元。目前,全区13个试点村共有10437人参加投保,投保率94.74%,共收缴保费4655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计划在年底前全面推行。 崂山区推行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区委、区政府继去年实行老年居民生活补助办法,为全区女55周岁,男6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金的基础上,推出的又一个安民、富民、恤民的重大决策。这项政策的实行也标志着崂山区通过四保一补,即城镇企业职工保险、自由职业者保险、农工商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年生活补助,构筑了一个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当前的崂山区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区域性五大中心的构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来崂山区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将不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也将不复存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改变传统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依赖土地生存的价值观和生活观,推动农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一产向二三产转变,逐步实现农业人口和城市人口同样对待、同等标准、同步保障,在农村社会实施一场变革。同时,崂山区委、区政府经过认真细致的调研和测算,充分考虑到了农民的负担、保障水平等系列问题,对拿不出钱的农民设计了贷款政策,算一下,四年多就可还完全部贷款,还完后就可以每月享受养老金,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参加的还可以继续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