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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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06:56 山西日报 |
本报9月24日讯 (见习记者郭艳)我省决定,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这是记者从今天下午由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召开的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一个收费总额。会议要求各地级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在省规定的“一费制”最高限额范围内,按省规定分项核定基本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取暖费和课本费、作业本费的具体标准,在10月15日以前将当地的“一费制”收费标准报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由于我省地区间、城乡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也不相同,所以,这次推行的“一费制”在全省不实行统一的标准。 (来源: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郭丽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