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预防食物中毒天津市卫生局出台十五项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07:55 新华网

  在节假日就餐旺季到来之前,天津市卫生局推出强化落实预防食物中毒措施的十五项新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在一年内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或连续三次食品卫生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餐饮业,一律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据介绍,这些落实措施包括: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将其悬挂在餐厅明显处;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和接待能力制售食品。从业人员取 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服务工作;对已经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

  管理员严管食品卫生设立食品卫生管理员,严格按照各项卫生制度进行管理,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严格落实各项食品采购及索证制度,不得采购无证、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不使用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严格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顺序进行加工,避免生熟食品加工过程交叉、加工场所交叉、使用工具容器交叉、加工人员交叉、生熟贮存交叉污染;非本单位加工、服务人员,杜绝进入加工区域。冷荤菜品的加工必须严格按“五专”要求,即专人、专间、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涤消毒设施。必须保障餐饮具消毒和消毒效果。制售盒饭必须当餐制作,当餐供应。顾客购买后应立即食用。

  凉菜动物性食品48小时留样

  餐饮单位接待百人以上大型集体用餐的,应当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登记备案,并严格执行凉菜和动物性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提醒卫生行政人员提醒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购买无证、无生产厂商和过期食品。在外就餐时应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饭店和餐馆,不在不悬挂《卫生许可证》的饭店就餐;不在餐厅内、外环境差,服务人员工作服、餐具不洁净,展示供应的食品不新鲜的餐厅就餐。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投诉。市卫生监督所电话:24321188(记者侯金梅)(来源:城市快报)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