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建廉租房 低保户每月可领租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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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0:24 新华网 |
今年,沈阳将在大韩屯、高官台等地建设2.3万余套低价廉租房,总建筑面积将达到140万平方米。 昨日,沈阳市副市长邢凯在“2004年省绿叶杯竞赛汇报会”上透露了这一令人欣喜的消息。 去年5月,沈阳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启动。随着棚户区改造规模的扩大及金廊建设,沈城曾一度出现数万户居民等待住房的状况,并且,沈城急需住房的搬迁居民数字还将进一步扩大。今年,沈阳市政府还将完成4万户居民的平房区的改造。 今年,沈阳市政府预选了大韩屯、高官台等六宗土地建设低价廉租房,规划总用地面积1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预计将可提供2.3万余套住房。 根据新近出台的《沈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办法》,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每月将领到一定数额的租金补贴去租房。申请人只要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人户分离的居民家庭,可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批准后将享受政府一定数额的租金补贴去租房。 如廉租房使用权人对所住房屋进行转卖、转租、空置和出借,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享有的廉租待遇。(李静)(来源:华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