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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消费储值”酷似非法传销(上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2:03 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26日电(记者 陈鹏)继山东众旺总公司及部分分公司连连崩盘关闭、负责人卷款潜逃之后,其昆明分公司――昆明启旺公司也没有逃脱类似命运:公司法人“失踪”,昆明市工商局盘龙分局于8月26日介入调查。据了解,目前昆明共有5家消费储值运营公司,另有两家正筹备粉墨登场。

  昆明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于9月2日发布了2004年第八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须谨慎参与消费储值。种种迹象表明,疑云重重的“消费储值”虽然尚未被云南有关部门定义为“非法”,但其敛财快速、影响广泛的运作方式与非法传销极其相似,足以引起全社会的警觉。

  我们只能等待返奖!

  爆料者黄军向记者诉苦:“我们上当了!”6月初,他经朋友介绍加入到消费储值行列,一共投入7000元,其中4000元在公司加盟商处进行了消费,但到了8月下旬的第一次返奖期,他的2000多元返奖随着公司负责人谭启伦神秘“出走”、公司正接受调查全部化为泡影。

  持卡人王建国也焦头烂额,“我和老婆3年前下了岗,家里的娃娃还要上学,生活很困难。今年6月,我们向亲戚朋友借了4万块投进去了,本想拿到七八万元奖金,但至今还没拿到一分钱!”

  共有20多名消费者愤而找到启旺的业务总经理施珞华要求返奖,但施没有明确答复。

  “我们最多的投了30多万元,少的也投了好几千元,现在我们只能等待返奖,但是希望越来越渺茫了!”王建国难过得几乎哭出来。众多消费者目前仍寄希望于启旺能实现返奖,而撤出投资现在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

  游戏规则

  据悉,昆明启旺“消费储值”规则与山东众旺公司规则完全一致:公司与加盟商签订合作协议,组织消费者以消费储值卡会员形式到加盟店消费。商家按赢利率状况确定1%到15%的计点率,按此计点率向公司交纳服务佣金。而公司再以一定比率将佣金作为返奖奖励消费者。为此,消费者持卡消费后必须获得相应的储值点,当累计消费达到120个储值点时,就获得一个奖励权,每权奖励105元现金。启旺宣称这是“自然消费,额外获奖”。

  启旺公司仍设定两级市场:一为一次消费额在万元以内的普通消费者,获最低储值点后,返奖隔月发放,约两年发清;二级市场指批发商、生产商和一次消费额在1万元以上的终端客户,以达到1800个储值点以上的奖励权,每权奖励1-1.5万元,按隔季度原则陆续发放,约5年左右发清。(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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