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碰撞:政府经营城市 叫“好”还是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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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7:45 人民网 |
新闻点击:市场报:(作者:冯杰)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按照“以新的理念认识城市、以战略眼光规划城市、以精品意识建设城市、以市场化手段经营城市”的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将日照市打造成一座布局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适宜生活居住和创业发展的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评说链接:新京报:(作者:李佐军) 为什么政府不能“经营城市”?理由如下:首先,政府不能成为经营主体。所谓经营,必定是以赢利或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政府是社会的管理者和协调者,是公共组织和非赢利组织,不能以赢利为目的。政府可以管理城市,但不能经营城市。 其次,政府“经营城市”违背了政企分开的基本原则。政府与企业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组织,政府是“裁判”,企业是“运动员”,二者遵循完全不同的规则约束,政企分开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 再次,政府“经营城市”危害甚多甚大。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经营城市”,意味着权力直接进入市场,必定大规模制造腐败,湖南省嘉禾县的拆迁事件就是明证;二是政府“经营城市”,意味着政府以赢利为目的,必定形成“与民争利”的局面。人民网: (作者:蔡红东) “经营城市”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理论界对其也有多种解释。但我更倾向于这种解释:就是以城市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为目标,政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通过对城市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关权益的市场运作,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搞活增量,以获取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促进城市发展的过程。这么说来,政府“经营城市”就并非是作者认为的单纯“以赢利为目的”。 笔者觉得,只要我们正确把握了“经营城市”的内涵,用全新的理念去“经营城市”也未偿不可。关于这方面的典型事例也有很多。前不久,成都市委、市政府就召开了一个“经营城市暨投资工作”专题会。会议指出,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新形势下,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提高“经营城市”的水平,抓好投资项目是关键时期的关键工作。编者感言: 近年来,政府“经营城市”不仅被一些研究城市(或城市化和城市规划)的学者所倡导,被一些媒体所热炒,而且已成为许多市长的时髦用语和许多城市的实际行动。对政府“经营城市”之举,该叫“停”还是叫“好”?请谈你的看法,并把你的意见写入留言板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