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民监督员入驻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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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2:20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南宁9月26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人民监督员颁证大会,为9名同志颁发了人民监督员证书,这标志着于去年10月开始在全国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成功的人民监督员制度,10月1日起将在广西检察机关试行。 依照规定,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此次确认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大多数,他们分别来自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和基层组织,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杨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