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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伤残军人换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3:13 东南早报

  30日前上报材料

  早报讯(记者叶清林)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民政局了解到,厦门市革命伤残军人换证工作即将全面展开,革命伤残军人务必在本月30日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到户籍所在区的民政部门。

  今年8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布了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革命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证件内容和称谓都作了修改。为了保证革命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民政部决定在今年对原伤残人员普遍换发新式证件。

  据厦门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革命军人伤残等级作了新的规定,因此在这次换证的同时,还将对革命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进行套改,革命伤残军人不再有“在职”和“在乡”之分。原来是四等六级,这次套改是一到十级,比方说,原来的特等,这次套改为一级,依此类推到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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