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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今起可交商业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3:13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叶清林)记者从厦门公路稽征处了解到,厦门市商业银行代征养路费系统测试完成,从今日起开始试运行,到2009年8月12日结束。

  据了解,试运行期间,厦门市商业银行提供32个营业网点,收取正常交纳或者欠费在3个月(含)以内的公路规费(养路费、客运附加费和货运附加费)及滞纳金、行政罚款、新车入户、车辆异动(转籍、报停、报废)等。特殊情况仍需到原有的5个稽征所办理及交纳公路规费。厦门市市民可以到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交纳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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