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开中央全会讨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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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4:19 济南日报 |
9月25日,年近70岁高龄的权威党建理论专家、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叶笃初,应邀来济就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辅导报告,并同我市部分党员干部代表座谈。在采访中,叶笃初教授着重就“为什么要开中央全会讨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谈了自己的观点。 叶笃初说,这与前几次中央全会特别是1994年9月十四届四中全会贯通呼应,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地把党的建设视为革命和建设的法宝的精神,是不断认识自己、加强自己、完善自己的新的努力。巧合的是,自毛泽东1939年提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到1949年全国革命取得胜利,经历了十年时间;自党中央1994年提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到今年召开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迎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又经历了十年时间。两个十年、两项工程,互相联系、前后照应,给人一种“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感觉。 叶笃初认为,这是为了提高决策的权威程度、号召力和指令性,以中央全会的名义把党内思想集中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上来。在我们党的会议集体决策制度中,中央全会有特殊的重要性,既与工作会议或干部大会这类主要是执行性质的会议有所不同(有些工作会议同时带有研究讨论性质,是为全会作准备的),又与主要是决策性质的会议不同。它属于决策权力层位很高的一种会议,仅次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作为主要议题,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富有新意和概括性、指导性。 叶笃初还提出,中央全会形成的决议文件,既是一个政治文件,又是党内的“成文法”,融二者于一体,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党历来重视中央文件特别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文件的起草、制定和效用。中央领导直至最高领导人亲自过问文件的准备、草拟,甚至还亲自写提要、导语。经过法定程序形成的决议具有党内法规性质,党员有义务执行决议而不能有任何的违反,否则视作违反党的纪律。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总之,以绝好的时机、绝好的命题、绝好的方式,积极、正面提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既是一种主动姿态,又必然使党进一步增强政治主动性。 叶笃初还谈了对“党执政”的理解。他认为,党执政即党领导政权,并不是党直接成为政权或包揽政权。执政能力,用最简单的话来说,也就是执政的本领。以前,我们总是从一个领导干部或担任某种职责的人来讲本领,现在讲党的执政能力,当然也包含对干部、党员个人的要求,但更重要的是从党的整体综合能力而言,按照党章总纲规定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七项原则(七个必须),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本报记者牛继兴) 人物档案: 叶笃初,权威党建理论专家,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我国党规党章研究的学术带头人,从事党建研究工作40多年。1992年和2002年两次参加《党章》的文字修改和前期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