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轮奸抢劫犯罪团伙没当事人指证 保定警方取证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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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8:23 新华网 |
8月3日、9月8日,保定警方先后打掉两个以单身女子和搞对象的情侣为侵袭目标的犯罪团伙。但是由于部分受害者没有报案,使警方的取证遭遇尴尬。警方通过本报呼吁:希望这两起案件的受害者本人或家属及时报案,指证犯罪嫌疑人。 7月29日上午11时,保定市某娱乐场所员工女青年张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当日凌晨2时许,在回家途中,她被3名男子强行带上一辆面包车实施抢劫,后被其中2人轮奸。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保定新市区警方于8月3日端掉一个5人犯罪团伙。经审讯得知,这个团伙自2004年4月份以来入室盗窃作案18起,总涉案价值13万余元。(本报曾于8月9日做过报道) 9月8日凌晨2时许,保定市天鹅派出所民警在该市乐凯公园抓获尾随一女子准备作案的6人犯罪团伙。随后该团伙6名成员交代了先后在保定市区进行过6次抢劫,并对部分受害人进行侮辱。 据警方介绍,这两个犯罪团伙的11名主要成员均已落网,他们侵袭的目标主要是单身女性和搞对象的情侣,犯罪地点大多在保定市裕隆街、河大新校区、植物园、胜利南巷、时代路、东关公园、市火葬场等地。但是在办案过程中,虽然犯罪分子交代了作案事实,但由于一些受害者可能存有顾虑,不愿向警方报案、作证,也给案件处理带来了很多困难。警方希望受害者鼓起勇气报案,指认犯罪嫌疑人,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报案电话:保定市新市区花园里刑警中队:0312—3233567,保定市新市区建北刑警中队:0312—3134893。(来源:燕赵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