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实行新峰谷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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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8:41 南方日报 |
10月起实行新峰谷电价 范围扩大,价差拉大,居民和农业用电不受影响 本报讯(记者/陈默)记者昨日从电力部门获悉,自10月1日起,深圳将实行新的峰谷电价。峰谷电价实施范围由原“高需求用电与大量工业用电”扩大到所有工业用电、101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服务业用电和其他类别用电;同时,峰谷价差显著拉大,其中峰、平期电价有所提高,谷期电价明显下调。此次调价不涉及居民用电与农业用电,居民电价依然执行每度0.68元的价格。 另外,对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的各类用电,从6月15日至9月30日之间的抄表电量,在现行电价基础上,将每度电追补2.6分钱。 据了解,新的峰谷电价,不仅扩大了实施范围,而且重新调整了峰谷时段、把原来的峰、谷两期细化为了峰、平、谷三期。而峰谷电价差也进一步加大,由原来的1.6:1,扩大到现在的工业用电约3.5-4:1,商业、其他类别大量(高需求)用电的约2.5:1。 峰谷电价差拉大后,可以大大促进有调节能力的用户调整用电行为,改善电网的负荷率和用电紧张局面。根据测算,尽管峰期电价有所上调,但对于善于调节的用户来说,由于谷期电价明显降低,如果充分利用谷期用电,其电价总支出将比调整前还低。 为了促进用户科学合理用电,深圳仍执行0.20元/千瓦时的谷期优惠电价。 新电价政策还规定,娱乐业用户暂不实行峰谷电价。娱乐业特指酒吧、网吧、歌舞厅、卡拉OK、桑拿按摩、足浴美容美发、娱乐城等。 而鉴于各个国有银行已普遍在进行或已完成商业银行化改造,从本次电价调整方案实施之日起,深圳市范围内尚在执行其他类用电电价的金融业用户,均划入商业(服务业)用户类别,已执行商业(服务业)用户电价的维持不变。 此外,为减轻用户负担,此次调整后,更换和新装峰谷电表的资金由深圳供电分公司负担,供电分公司还负责安装并承担安装费用。执行峰谷电价的时间按照大工业→普通工业→商业(服务业)→其他的顺序循序渐进,各用户电表装妥后即开始实行峰谷电价。电表装妥之前,按同类平期电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