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报停办后不得变相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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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8:46 南方日报 |
中办国办强调杜绝报刊摊派发行反弹 县报停办后不得变相出版 北京消息 2005年报刊征订高峰即将到来,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中央报刊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报告,提出坚决遏制摊派发行现象的反弹,确保报刊治理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通过治理,2004年度全国减少向基层和农村发行报刊15亿多份,减少订阅费用18亿元,各地基层干部群众纷纷反映,摊派订阅报刊的压力小了,负担轻了。中央报刊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认为,巩固治理成果的任务仍很艰巨,下一步要着重做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是纠正少数地方和部门假停办、假划转、假分离的错误做法,狠抓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凡已停办的报刊,在注销其报刊号的同时核销其机构和编制,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注销手续;县(市)报停办后,不允许再以任何名义变相出版;划转的报刊,必须与原主管主办单位彻底脱钩;管办分离的报刊,必须与原主管单位在人员、财务、发行上彻底分离。 二是规范所有报刊的发行行为,坚决纠正利用职权摊派发行的问题。 三是中央和国家机关要率先垂范,加强自律,规范所办报刊的发行行为。今后,除党报党刊可以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开展征订外,其他报刊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报刊,一律通过邮政系统或报刊社自办发行渠道公开征订,由基层和人民群众自愿选择订阅,不准通过行政渠道、上下级的工作渠道搞发行。 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