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在保定等3地试点阶梯水价 用量加倍价格翻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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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9:10 新华网 |
阶梯式水价是按用水量多少分成不同级次,实行不同价格的一种计价方式,也是现实生活中运用“价格杠杆”实现居民节约用水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城市在2005年底前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 水价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近日,北京市做出决定,今年内将对城镇居民家庭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部分省市也都纷纷行动准备年内实施。作为水资源严重缺乏的河北,我省何时实行阶梯式水价,目前准备情况如何,日前,记者就市民关注的这一热点问题采访了我省有关部门。 政策:多用水要掏双倍或10倍的钱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经制定出关于阶梯式水价的具体实施细则,规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在具备抄表到户的条件下,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价格分为3个梯次,级差为1:2:10。 第一个梯次是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水量,用水基数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每人每月3立方米。在这个梯次范围内,水价执行各设区市居民城市供水价格标准。一般居民家庭都处于这个梯次。 第二个梯次是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原则而制定的用水量,即每人每月使用的水量大于3立方米,小于5立方米的部分,各设区市可根据当地情况增加或减少。在这个范围内,水价为第一梯次的两倍。 超过第二梯次范围内的用水量为第三梯次,是为了满足特殊要求的用水量。在这个范围内的用水是为了满足特殊享受之需,实行较高的价格,按第一梯次水价的10倍计价。 此外,城市非居民用水也分为三级。第一级水量即基本水量,按照不同行业以及同行业中,根据社会合理消费水平,参照其近几年平均用水量,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第二级水量为超出基本水量20%以内的水量;第三级水量为超出基本水量20%以上的水量。第一级水量基数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细则要求,阶梯式水价用水基数可随供、用水状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第二、三级水价高出第一级水价部分的水费收入,不作为供水企业盈利,应由财政专户储存,专项用于新水源和节水设施的建设。 为了保证阶梯式水价的实施,规定要求城市供水必须在本细则实施(2003年3月)后3年内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办法,为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提供政策保障。(来源:燕赵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