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工程建设推行“阳光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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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9:39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安龙县在工程建设中推行“阳光操作”,去年8月至今实施的总投资达5.84亿元的44个项目全部向社会公开招标,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安龙县要求,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明确规定每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承担项目的廉政责任,并与县委、县政府签订责任状。纪检、监察、建设、国土、审计等部门自始至终介入招标全过程,严格实行项目开工审查制度。项目建设坚持“三个不”原则:群众有争议的工程坚决不搞、资金不到位的工程不搞、劳民伤财的工程不搞。建设项目经审查后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统一由县建设银行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银行根据施工单位购买材料、支付工资等需要进行逐项审查结算和兑付。工程验收实行“双轨制”,即工程施工质量与兑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同步检查,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验收。 据统计,去年8月至今,安龙县项目工程已兑现农民工工资320多万元,兑现工程款1亿多元,达到合同规定的95%以上。农民工工资兑现率达100%。 作者:木溪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