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标错价遭遇顾客强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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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09:41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马芸)因促销广告错误,原本特价为1198元的洗衣机被印成了198元,而针对坚持要以198元购买的顾客,商家则表示拒绝。前日,顾客王先生致电本报,称此事已过半个多月,但仍没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王先生反映,9月5日他在收到的一张家乐福武宁店的促销广告上看见,原价1458元的LG品牌全自动洗衣机现特价为198元。9月6日一早,他就来到该大卖场,但与另两名顾客都被告知是促销广告印错了,特价应为“1198元”,促销广告上少印了个“1”,商场则表示不会以如此低价出售该洗衣机。王先生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他告诉记者,卖场曾答应第二天给予解决方法,但至今仍无消息。 卖场的夏经理向记者解释,促销广告确实是出错了,由于促销广告已分发来不及收回,对此,在促销第一天及时在卖场里张贴了更正启事。考虑到王先生等顾客没有及时获悉更正启事,商场当场作了解释,并表示给予他们100元的来回车费,或是在1198元的基础上再降200元亏本出售,但顾客没有接受。 消保委人士指出,根据有关规定,由于销售商品属大件的家用电器,促销广告出错属于重大误解,商家可作撤消处理。而对此所造成的对顾客的误导,商家应该支付顾客的来回路费以作弥补,所以该卖场的处理方式应属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