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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电视之短信功能异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0:3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手机参与和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节目中,凡是开设手机短信参与和有奖竞猜的,需经当地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同时,新闻和新闻类节目(含访谈类节目),一律不得开设手机短信参与的竞猜活动(本报9月26日10版)。

  观众有奖参与型电视节目始自何时有待考证,在我的印象中,原湖南经济电视台的发家节目《幸运3721》应是比较早而且很成功的范例。客观地说,从促成播视互动、丰富节目内容这点来看,导入观众参与对中国电视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但物极必反,当有奖竞猜发展成为电视节目的一项“必杀技”,并为电视播出机构带来滚滚财源时,问题也随之接踵而至。时至今日,原先以发表个人观点、丰富节目内涵为目的的手机短信,业已演变为一种赤裸裸的博彩行为。观众竞猜的,仅仅是一些“1+1=2”之类的问题,或者干脆就是发送一个指定的英文字母,毫无智力要求,与闭着眼睛摸一张即开型彩票毫无二致。目前的短信参与大都是“套餐”型,哪怕你只发一次短信,也得付一个月的费,没有议价空间,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而且,一般的短信中奖也没有公证这道必要的程序,公正难以保障。更为让人担忧的是,当竞猜成为一种圈钱的妙招时,电视播出机构就难保坚守道义这道底线,想尽办法设计出种种竞猜游戏,不久前央视闹出的“俄罗斯人质遇难数竞猜”事件,就是物欲玷污道义的极致。这一丑闻直接导致了国家广电总局手机短信封杀令的出台。

  规范和限制短信竞猜,无疑有着诸多的积极意义。首先,这是对观众有效收视权的维护。由于电视节目中主持人高频率地插报参与方式说明,影响了观众持续收看正式节目,空耗了他们的时间。近年来,有关方面对于电视节目插播广告陆续出台规章予以了规范,相比具有信息功能的广告,短信参与插报更应减少甚至取消。其次,这是维护消费者经济利益的措施。目前短信竞猜收费非透明、不公正现象广为诟病,进行规范和限制乃当务之急。

  值得注意的是,在防范短信竞猜消极影响的同时,也应避免将其积极作用一棒子打死。规定新闻类节目(含访谈类节目)一律不得开设手机短信参与,就有“把孩子连同洗澡水一起泼掉”之虞。观众在观看新闻节目时发短信进行述评,应当是一种良性互动方式。须知,“人质事件”错误不在这种形式本身,而是管理上出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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