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出实招支持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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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1:09 法制日报 |
淮南市出实招支持法院执行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张玉鼎 安徽省淮南市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列入考评范畴,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数,对于一些重大案件的执行,分管联系被执行人的市县领导还需“对口”参与协调,这些措施都有效破解了该市的执行难问题。 安徽省淮南市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城市,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社会经济法律关系,如何通过法律调整好这些问题,解决好相关矛盾,淮南市委、市政府充分意识到人民法院的重要地位,而且把法院判决的执行摆在了重要的地位。自2000年起,淮南市委就将各县、区法院执行结案率列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内容之一,对法院执行工作支持力度不大致使该县、区法院执行结案率处于全市落后位次的,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 近年来,淮南市再推新举措,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四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若干规定》,确定两级法院1月底和7月底将党员干部执行生效裁判的情况报同级纪检、组织部门,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对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干扰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党员领导干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不得提拔任用;对影响恶劣的,就地免职。 据统计,去年以来,已有二十多件执行案件通过协调机制得到很好的处理,解决了这些案件多年来得不到息诉息访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履行法院裁判,树立了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社会各界起到很好的触动和示范作用。淮南市两级法院案件执行率近年来保持在90%以上,这些措施起到了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