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致人死亡逃逸 肇事者终生禁驾领刑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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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1:20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朱静渊通讯员马学全)酒泉市肃州区城市环卫局聘用驾驶员常昆元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驾车逃逸又撞伤别人。近日,肃州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死者家属及受害人共计6.8万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肃州区城市环卫局对判赔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常昆元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肃州区被终生禁驾的第一人。(来源:兰州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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