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建个人消费信用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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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11:43 南京报业网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毛庆)我市将着手制订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和信用奖惩标准,还将在银行、电信、水电、煤气等行业中建立个人消费信用信息档案。这是我市将实施《关于全面推进我市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的目标。 该《意见》规定,我市将着手制订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和信用奖惩标准,将诚信守法程度高、信用好的企业列入“红名单”。对不讲诚信、经常发生违规行为、信用状况不好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如果企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查实后,可取消参与本年度各种先进评选活动的资格;对行业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企业,可建议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查处,必要时予以公开曝光。 此外,我市还将在银行、电信、水电、煤气等行业中建立个人消费信用信息档案,一旦发现恶意拖欠和逃废债务等问题,将用法律手段处理。 (编辑 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