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如何开禁明日见分晓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5:3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王宏斌)今年春节,南京人将有望重温“爆竹声中辞旧岁”的滋味,今后每年的除夕到正月初五,市民可在限定地点,燃放限定品种的烟花爆竹。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十三届第十二次会议上获悉,南京市烟花爆竹最终如何开禁,在明天的全体会议上将揭晓。 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有信称,根据南京市的环境和安全的现状,对烟花爆竹继续实行禁放仍然是“主线”,只是在禁放区实行有限开禁。所谓“有限开禁”燃放烟花爆竹,就是允许市民在限定的时间、地点,燃放限定品种的烟花爆竹。根据此次市政府向人大提请审议的《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修改说明,“时间限制”即除夕12时起至初五24时止,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限制”:六城区人民政府原则上在老城墙环之外各设一至二个燃放点,其他区域仍为禁放区。六城区政府要选择好开禁区域,原则上要选择在老城墙环之外的交通便利、道路宽阔、照明条件良好、周边无密集住宅区和化工企业,利于扎口实行封闭式管理,有足够空间的地区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车站、码头、市民广场、风景名胜区原则上不设燃放点。原由雨花台区划归建邺区的沙洲、双闸、江心洲三个街道,也纳入禁放区域,这就使禁放区扩大到六个城区的全部区域。 鞭炮开禁,在品种要求上,南京市供销部门须把好采购关,采购安全性能良好的烟花爆竹,品种应少而精,并把好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销售关,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实行烟花爆竹只能在燃放点临时销售的控制办法。燃放点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要实行封签销售,对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以及没有取得封签标志的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对没有封签标志的烟花爆竹产品有公安机关、安监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收缴,对燃放点未售出的烟花爆竹由市供销总社全部回收。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28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