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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能治医院“见死不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7:35 齐鲁晚报

  自古以来,救死扶伤就是医生的神圣职责。但现实生活中,医院见死不救这样的一幕却屡屡上演。而医院也有自己的苦衷:很多情况下出于人道考虑救治了危重病人却收不到医疗费,最终形成了沉重的包袱。

  近日,深圳出台的地方条例让我们似乎看到了根治这一顽疾的希望,但也有人质疑:对医院、医生的重罚能否彻底治愈“见死不救”这一顽疾?

  第二落点

  医院--

  三无病人一年欠费几十万打官司难讨医药费

  省城医院对深圳即将实施的这一《条例》如何看待呢?记者联系了六家医院要求采访,但多数医院负责人都以“问题太敏感”为由拒绝采访。

  济南某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据其介绍,目前济南的医院分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两类,其中非营利性医院就是市民通常所说的公立医院,省城一共有齐鲁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等13家公立医院,这些公立医院的医疗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卫生主管部门对其享有人事任免权等。这些公立医院名义上享受政府拨款,实际上每年的财政拨款少得可怜,根本无法支付医院职工的工资。实际上包括职工工资及其它维持医院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开支都靠医院自己挣出来;而营利性医院就是市民们通常所说的私立医院,全靠医院自负盈亏生存。

  现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非营利性医院上面:一方面,这些医院基本都有120急救服务,承载着对危重病人抢救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公众认为公立医院就是一个政府部门,在无钱治病的情况下很可能就会拖欠医疗费,而这部分费用最后其实是由医院承担的。这些医院每月都会接诊几起甚至十几起“三无”病人,即无身份、无陪同家属、无治疗费用病人,有时还有病人不仅不交医疗费,反而耍横“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谁让你们救我了?”另外还会遇到盲流等生病后直接带着铺盖卷躺在医院大厅里,还有病人欠费后趁医生不注意偷偷逃走。遇到“三无”病人,医院一般都先行救治,保住其生命,待脱离危险后赶紧联系其家属,但很多费用就要不回来了。每家医院每年因“三无”病人等损失的医疗费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而对于是否可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拖欠的医药费,根据以往经验和案例看,可能性基本为零。

  “医院不是救助站,也不是什么社会福利机构,效益不好的医院连给职工发工资都困难。现在,本来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落到了医院头上,还要给医院以重罚,这样是否有失偏颇?”该负责人无奈地说。

  专家——

  单靠罚医院治标不治本出路在于完善社保体系

  对于深圳该《条例》出台后的实施效果,有关专家学者并不乐观,有人认为在政府社会保障等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将责任推给医院未免有失公正。

  山大医学院医学法专业沈秀芹老师表示,其实国家在《执业医师法》中曾规定医生面对危重患者必须进行紧急救治,但并未规定不救治会有什么后果。目前深圳出台的规定明确了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医生和医院抢救危重病人,这是对生命权的尊重。

  但另一方面,该《条例》把社会公共责任简单加在医院身上显然是不公的。救治病人是技术性极强的工作,条例只规定医院不能见死不救,却没有规定医院该怎么救、救到什么程度等,医院其实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只要救了就可以推脱责任,甚至可能出现把本应救活的病人给治死的恶果。另外,真要是出现一个治疗费用远远高于罚款的“三无”病人,医院面对“芝麻”与“西瓜”会作何选择呢?

  从根本上看,该《条例》的出台不能根治“见死不救”,如想根治,最终还需要政府部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由政府建立用于危重病人急救的社会基金,对于负担不起医药费的危重病人,其医药费由该基金承担,这样才可能杜绝“见死不救”。

  观点实录

  这样的法规出台,对老百姓是件大好事

  朱静(老师):有这样一个法规对医生和医院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这对老百姓来讲是件大好事。深圳此举旨在尊重生命,关爱生命,值得其它地市学习。

  张立成(市民):现在有的医院太不像话了,竟把没钱的危重病人给扔出来,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这样做真是昧良心。我感觉深圳的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这样才能保证医院行使治病救人的职责。

  程军山(公司职员):不能一味地批判医院见死不救,如果政府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结果可能是病人救活了,医院却被病人拖欠的药费给活活拖“死”了。

  孙女士(医生):美国一直奉行先救治后谈钱的原则,任何危重病人送到医院都会得到必要的治疗,医院也不怕病人拖欠费用,因为相关费用由地方财政专项基金来埋单,而医院和医生要做的就是竭尽所能地救人。现在国家缺乏相关保障体系,单纯来惩罚见死不救的医院和医生恐怕不能解决问题。

  个案点击

  一位医生的良心煎熬

  王先生(济南某个体诊所医生)

  我读医学院时的第一节课就是在白求恩的画像前宣誓,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好医生,那时感觉自己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

  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济南某公立医院当医生。有一次我们医院收治了一名被汽车撞成重伤的“三无”病人。经抢救后病人病情有所好转,等他清醒后,医院才得知他是外地来济南打工的民工。后来,这名民工的工友凑了三千块钱给医院送来,但是光医院几天的抢救费等就花了将近一万,最后医务科就下令给这名民工停了药,让他的工友把他拉出了医院……

  我当时被眼前的情景震惊了:那人要是不能及时接受治疗的话,可能会瘫痪的,医院怎么能这么做?可同事们告诉我:“如果不这么做,他花掉的钱还不是从咱们的工资里扣?”

  在这期间,我见惯了同行对病人的冷漠,见惯了没钱的病人被轰出医院,在一名来自农村的病人因无钱而被医院停药并轰出医院后,我的良心受到了触动,觉得在这里工作良心会受到煎熬,于是就辞职开了门诊,现在收入虽然少了,但所做的事能对得起良心。

  本报记者 王晓鹏 实习生 王仲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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