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举行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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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9:18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9月27日上午,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在贵阳联合举行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 省委副书记黄瑶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杨序顺、杨光林、黄康生,副省长禄智明,省政协副主席伍席源、何永康,老同志王朝文、胡贤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出席会议。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宇主持会议。 黄瑶强调,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提高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实际,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新阶段扶贫开发,促进我省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断增强贯彻执行这一基本法的自觉性,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杨序顺、禄智明在会上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了讲话。 省民宗委、省扶贫办、黔东南自治州、玉屏自治县、道真自治县负责人在会上发言。 作者:王兵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