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要审批省文体厅文化市场处:不报批要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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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9:3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9月27日讯(记者侯中才实习生王霞)今天上午,省文体厅文化市场处一负责人约见记者时指出,近来,海南各文化宣传企业、社会团体等非法组织营业性演出增多,但这些演出都未曾申请登记与审批,属非法演出,将受到文化演出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据了解,近来由文化传播公司、社会团体组织的文化演出增多了。但由于许多文化企业、社团不按规定向省、市文化演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审批,便擅自在各媒体上刊登广告,对社会进行招商、广售门票,这此行为都是严重违法、违规的。该负责人提醒大家,要依法对营业性演出进行报批、审核,擅自举办演出的,将受到处罚。 作者:侯中才 王霞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