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一负责人称:我们学校不需要在海南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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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09:3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9月27日讯(记者 聂元剑 实习生罗慧颖黄国标)记者24日上午陪同许丁辉的父亲来到“湖北省荆州人民警察学校海南分教处”采访。这家学校位于海口白水塘,记者了解到:该校没有在海南办理相关的办学手续。 记者在该学校的办公室及教学现场看到:这家自称为“湖北省荆州人民警察学校海南分教处”,是借地办学,大门口及办公室的门口均没挂“湖北省荆州人民警察学校海南分教处”的招牌,办公室内也没有挂办学许可证等证件。 当记者向一位自称是该校办公室主任的陈先生询问,该校是否在海南注册,是否在海南有办学资格时,这位办公室主任回答:“我们学校的总部在湖北省荆州,这里只是一个教学站,主要是为方便海南的学生读书。这个教学站不需要在海南办理手续。” 陈主任介绍说:负责人是一位姓梁的校长,梁校长正在开会,没时间与你们交谈。按该校的规定,学生报名时要一次交足3年的学杂费,交费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手续。 许丁辉的父亲气愤地问:“人死属天灾人祸,我儿子死后,还有两年的书不能继续读,为何不能退多交的这两年学杂费?” 面对许父的提问,陈主任随后找梁校长请示后对许父说:“许丁辉预交的3年学杂费已汇往湖北荆州学校总部了,能否退,退多少?我们要请示湖北荆州学校总部后再说。” 作者:聂元剑 罗慧颖 黄国标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