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来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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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0:1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第三季度报告 10月底前公布 沪深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交所同时还发布了《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凡在2004年9月30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应于2004年10月31日前完成2004年第三季度季报的披露;200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4年第三季度业绩,也应于2004年10月31日前按要求编制、报送和披露本次季度报告。第三季度季报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均衡披露的原则,上证所原则上每日安排不超过95家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季度报告,深交所每日最多安排50家上市公司公布季度报告。 对于中小板公司,深交所强调,在按照《季报规则》披露公司基本情况时,应当增加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的姓名、地址、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披露“重要事项”时,应当增加披露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中证) 自然人尚不能 参股基金公司 中国证监会今日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中没有对自然人持股问题进行规范,表明自然人目前尚不能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摘自《上海证券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