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瞄准”四类渎职侵权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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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0:40 法制日报 |
检察机关“瞄准”四类渎职侵权案件专项活动成效将成检察长工作考核依据 本报武汉9月27日电(记者焦庆乐检察日报记者袁正兵)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四类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案件和重大侵民事件所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各级检察机关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要把办案力度是否加大、专项活动是否取得实效,作为检验一个检察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检察长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在今天于武汉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严查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经验交流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作出上述表示。 据会议介绍,专项活动开局良好,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仅6至8月,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五类重点案件2186件。同时,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今年1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6071人。 为了保证专项活动的实效,张耕要求,今年年底,各级检察院都要对专项活动作出总结,逐级上报。 截至目前,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全国检察机关共获得案件线索2252件,为查办案件奠定了基础。为此,最高检察院决定将今年10月份确定为严查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深入排查案件线索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