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无效”与“选举无效”诉讼均将在10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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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1:1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28日电台湾地区领导人“当选无效”诉讼也即将结尾。承审本案的台“高院”合议庭,决定在9月30日讯问最后一名证人后进行言词辩论程序,预计当日全案辩论终结,然后定期宣判。此外,根据国亲律师团预估,“当选无效”和“选举无效”诉讼均可能在10月宣判。 据台湾媒体报道,“当选无效”诉讼辩论的争点,包括:一、原告连宋主张被告陈吕假造“319枪击事件”,施用诈术妨害原告竞选,并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权,有无理由?二、原告主张被告于枪击事件后刻意渲染、扭曲或隐匿事实,非法妨害原告竞选,并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权,有无理由?三、原告主张被告故意在非必要情况下,激活“国安机制”,妨害部分有投票权之军、宪、警等人员自由行使投票权,有无理由?四、原告主张被告以“大选绑公投”,以非法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权,有无理由? 据了解,在台湾,一般民事诉讼案件,辩论终结后都是定14天后宣判,因本案案情繁琐,原告连宋方面主张事项不少,判决书都要交代清楚,要在辩论终结后两周即宣判,可能来不及缮写完整的判决书,因此宣判期限会超过一般的14天。 对于是否在辩论终结后多少天宣判?台“高院”合议庭将在30日开庭前讨论,就时间估算,最快也要在10月底。 根据国亲律师团预估,“当选无效”诉讼可能在10月中旬宣判,“选举无效”诉讼可能在10月底宣判。国民党最后提出30多万笔争议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