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探索高招严防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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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2:25 新华网 |
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27日电(记者高友清)记者在湖北省财政厅召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北省财政部门正积极探索和建立多种管理机制,严格把住资产购置入口和处置出口,力图堵住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巨额国有资产的管理漏洞,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主要是政府财政拔款形成的,如财政拨款给行政事业单位建办公楼、购置专用设备等,它与国有企业用于创造经济效益的国有资产不同,是为行政事业履行政府职能、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不是经营性资产。截至2002年底,湖北省省直1799户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达400多亿元。省财政部门一项调查表明,这笔巨额资产存在流失严重和低效运营的现象,一是不少单位没有建立最起码的固定资产台账和总分类账,很少有人说得清本单位究竟有多少房产、车辆等;二是账外资产数额较大,资产使用混乱;三是资产购置和处置失控。 据悉,湖北省财政部门将借助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等手段,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一是借助部门预算实施激励约束机制。目前,湖北省已对省直118个部门全部实施了部门预算。对故意隐瞒、少报利用部分资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获收入的部门或单位,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可直接扣拨当年相应的部门预算支出指标,以此逼迫一些部门或单位主动上报资产由非经营性向经营性转变的变动情况,便于财政部门及时掌握资产的变化过程,以实施动态跟踪管理。二是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等手段,在行政部门或单位购置大宗设备和办公用品时,由政府实施集中招标竞标采购和财政统一支付资金,以降低资产的购置成本。三是建立资产处置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原值在10万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向财政部门申报,随意处置资产的部门和单位将受到责任追究。与此同时,在处置资产时,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拍卖,防止暗箱操作和私下交易导致的资产流失。(完)(编辑:陈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