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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汽车品牌销售、二手车流通管理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12: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8日电据国际商报报道,为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促进汽车流通业健康发展,规范汽车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及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在广泛调研及多次听取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经销商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上述两个办法的意见,商务部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形式反馈。

  联系人:蔡勇 陈跃红

  传真:010-85187067

  E-mail:qczz @mofco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邮编:100731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04年10月15日。(据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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