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酒后驾车标准高十倍 交通违法今起执行新处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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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5:13 青岛新闻网 |
早报讯从今天起,我市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新的罚款标准,违法驾驶人缴纳罚款也由原来的建设银行改为工商银行。据了解,新的罚款标准对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比以往高出10倍。 据介绍,新的罚款标准将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营运机动车者罚款500元,并且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营运机动车者罚款2000元,交通管理部门将约束其醒酒,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司机1年内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记者段海鹰通讯员 张磊) 违法处罚新标准 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者最高可处罚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货运机动车超载的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不靠路边行走的、行人不按规定通过机动车道等一般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或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等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