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新法规与您息息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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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8:43 海峡网-厦门日报 |
出行:新手上路不挂标志罚100元 10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驾驶车辆的实习驾驶员扣罚100元,仍旧悬挂自制新手标志的驾驶员也将受到处罚。 购车:缺陷汽车将被召回 10月1日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将全面施行。届时,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13个大城市将公布当地的汽车召回热线,消费者或车主也可向主管部门设立的缺陷汽车产品信息系统投诉(网址:www.aqsiq.gov.cn、www.qiche365.org.cn,电子邮件:zhaohui@qiche365.org.cn),对于企图隐瞒缺陷的汽车制造商,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金融:二手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从10月1日起,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商用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70%和50%。 物业:13项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10月1日起,《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开始施行,今后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要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13项内容。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物业应在执行新标准前1个月告知。 食品:不能再标“烹调油”、“色拉油” 食用油国家新标准10月1日起施行,凡是外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用油产品,10月1日后将被禁止销售,一大批实力不济、装备不好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 新标准规定食用油产品要标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不再以“烹调油”、“色拉油”作为等级,原料是否使用转基因大豆要说明等等。 司法: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10月1日起施行,要求继续盘问的时限为12小时;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延长至24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延长至48小时。 将于“十一”出台的新规还有:《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据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