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浅议“霸王条款”是谁的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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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9:05 千华网-鞍山日报 |
中国消费者协会不时点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但被点评对象往往不予理会,让消协好不尴尬。 这样的局面是如何造成的?人们不难发现,“霸王条款”大多存在于具有垄断性质或者是与政府官员的政绩密切相关的行业和企业,诸如银行、电信、民航、供电供水、公共运输以及房地产业等。它们差不多都有“政府背景”,有的受到政策保护或者政策倾斜的支持,有的本身就是政府的产业。政府的一些部门和官员,把这些行业和企业当作“摇钱树”和树立政绩的“园地”,捧着、宠着,巴不得它们能够“创造”高额利润甚至暴利。有些行业的“霸王条款”,还有更大的来头,是政府主管部门亲自制定或认可的。 其实,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有由国家、政府专营、垄断的行业。但是,与之相伴随的是一套规矩的严格约束,尤其是政府部门和官员不能把自己的利益纠缠到其中。 由此看来,“霸王条款”能够横行无忌,与其说是消费者和消协的尴尬,不如说是政府的尴尬。政府理应真正履行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执政为民”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要落实于具体工作之中,首先要从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上做起。(市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