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物价部门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58.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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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9:28 新华网 |
从1984年至今,我市物价检查机构共实现经济制裁2060.53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301.6万元,退还消费者和用户758.93万元。这是记者9月28日从纪念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和成本调查机构成立20周年大会上获悉的。价格一直是党和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年来,我市价格机构一直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作为重点。 由过去检查“米袋子”、“菜篮子”、“火炉子”价格,检查牛肉面、大饼、食盐价格,调整到了检查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和物业管理收费方面。同时,还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的水、暖、气、公交、教育等行业定调价前的成本监审,为价格主管部门定调价提供了依据。在纪念大会上,市物价局还对连续20年和15年以上从事价格监督检查和成本调查工作的人员颁发了荣誉证书。据了解,我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创造良好环境”作为基本职能,做到“放得开、管得住”。成本调查工作将以“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为基本职能,做到“出主意、当参谋”。(记者张万宏) 编辑:朱霞(来源:兰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