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农民造假币700万元,一审被判死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9:3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温州电】伪造人民币700多万元的浙江省“3·31”特大伪造货币案,经温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温州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货币罪判处陈朝锁、杨志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冯世皮、缪陈叶也因同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悉,2002年年底,苍南县农民陈朝锁起意伪造人民币牟利,遂租借苍南县芦浦镇一住房作为印刷点,并纠集了懂印刷技术的杨志轮一起制造假币。先后四次印刷第四版10元面值和5元面值的假人民币。今年3月30日,陈朝锁将印刷完毕的300万余元假人民币,运至苍南县龙港镇由缪陈叶进行裁切。次日,陈朝锁将裁切完毕的150万元的假人民币,托运至广东省陆丰市。 (编辑 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