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开办二手房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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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芳村开办二手房交易 有关部门在该区试点积累经验,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市铺开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穗房宣)昨天起,芳村区内持房产证的交易和转移登记,如二手房交易、产权变更等,可直接到该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大厅办理,不必非得跑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了。 据介绍,由市国土房管局和市房地产交易所委托芳村区国土房管局办理的业务具体包括:一、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屋交易过户登记;二、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发生转移(买卖、继承、赠与、交换、析产等)的转移登记;三、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现状发生变更(扩建、加建、改建、部分拆除、分割、合并,或房屋地址、名称、面积发生变更,或房屋产权人更改了姓名或名称等)的变更登记。四、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涂销抵押登记;五、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更正登记。 从昨天至2004年12月28日,芳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上述业务可以在芳村区国土房管局办理,也可以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从12月29日开始,上述业务由芳村区国土房管局办理,市房地产交易所不再受理。据介绍,在芳村区办理与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业务的政策标准、操作规范等都统一,例如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都需要十天时间,七天审核、三天拿证。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谢晓丹介绍,市国土房管局市房地产交易所将及时总结事权下放的经验,条件成熟后,将力争该措施短时间内在全市铺开,届时,市属八区国土房管局均办理二手房交易等业务,今后,一手房房产证发放权也将逐渐下放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