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贪财狱警滥用职权 私放罪犯出狱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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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0:32 新华网 |
新华网南昌9月29日电(刘俊德、胡锦武)为协助犯人出狱后取出银行存款一起享用,江西鄱阳县饶州监狱民警张宾伟竟在另一民警罗坚的帮助下私放犯人出狱。日前,罗坚、张宾伟因滥用职权罪分别被鄱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和1年。 罗坚、张宾伟原是鄱阳县饶州监狱民警。2003年12月,张宾伟在饶州监狱十监区工作期间,曾多次向监狱包装厂下岗工人黎某介绍其管教的犯人盛某在鹰潭存有一笔钱,叫黎某设法将盛某带到鹰潭市取钱后共用。 今年2月,张宾伟被调到五监区工作。因五监区区长为黎某之兄,在黎某出面下,盛某被调入罗坚任分监区区长的五监区二分监区。2月22日,黎某向罗坚提出要带犯人盛某出狱办事,并承诺事成后给罗坚5000元。罗坚拒绝要钱,但碍于黎某哥哥的面子,同意了黎某的要求。 2月26日,张宾伟与黎某将盛某带出监狱后租车直奔鹰潭市,当天,盛某在鹰潭市强行脱逃。案发后,张宾伟主动投案自首。目前,盛某已被铅山县公安局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