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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的中心:敲掉“违规律师”的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0:44 金羊网-新快报

  今朝最查处违规律师茅家梁

  广州将严肃查处1996年以来曾经有过贿送行为的三十余名律师,而且“有些人甚至将永远不能再从事这一行业”。省司法厅黄武副厅长27日在广州地区律师行风社会评议活动动员大会上作如是表示。(据9月28日《新快报》)

  对违规律师存有“质疑”的不仅是广州的老百姓,因为各地“有贿送行为”的律师已经恰似雨后破土而出的毒蘑菇了。不但有中央领导人作出重要批示,司法部几次下发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发布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更是措辞严厉,全文一共用了25个“不得”、13个“应当”,来详细规范律师和法官的行为。

  我们这个国家的老百姓从来都是怯于见法官的,不善于跟“政府”打交道。一见法官,便敬畏如神明,显得憔悴而迟钝。于是,善于“贿送”的律师便成了“一站式”的新型媒婆,从开始的“拉皮条”发展到后来的“自己搭台自己唱戏”,甚至作伪证、以金钱控制素质低下的法官、检察官,为所欲为,徇私枉法。

  一个巴掌拍不响。律师贿赂法官的违法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司法公正。律师违法,自然当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广州的这次对律师的“再教育”看来很有必要,但这仅是打扫一个“巴掌”,另一个“巴掌”呢?

  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律师中有个“潜规则”———必须在公、检、法尤其是法院系统内广交朋友,组成自己强大的关系网,这样才能在今后打官司时,立于不败之地。而许多司法实践都证明:办案的“环节”越多,法官设立的关卡越多,产生腐败的机会就越多;违规的律师越活跃,司法官员“中箭落马”的概率就越大,而法律的天平便越是倾斜。

  于是,违规律师在官僚主义、老爷作风的催促下“茁壮成长”。这些人的“兴旺”源自“普法”的甚不彻底、群众对法律的一无所知,老百姓对自己的“主人翁”地位的不信任以及对蛮横粗暴的司法官僚的恐惧。

  照理说,强调依法治国,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强调律师在法律事务中要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律师应该是桥梁,应该是便民的。他们一腔热血,仗义执言,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然而,桥梁一旦成了“桥霸”,就会快速加深了政府与老百姓的隔阂、老百姓对法律的误解,加剧了司法腐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要想从根本上规范律师行为,还得从制度设计上找原因。如果不从整个司法制度的大环境去考虑,“行风社会评议”最终也只能流于形式。假如我们的司法在操作过程中公开、透明且没有障碍,各种活动程序设计科学合理,法官秉公办案,律师违规的“积极性”肯定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高了。(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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