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起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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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1:1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9月28日讯(通讯员 范明记者周智颖)衡阳县库宗乡古井村26岁村民王某在遭遇丈夫不幸去世的打击后,又与丈夫之兄唐某为遗产发生纠纷,在衡阳县法院领导和法官的细心调解下,9月27日,一家人终于重归于好。2004年6月8日凌晨,王某之夫在广州市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王夫生前在银行有存款283850元。当天,王夫的哥哥唐某未经王某同意,两次从王夫账号上支取现金和转账计283800元。除办理丧事外,唐某尚存246798.47元不愿交出。 后王某与唐某协商未果,王某便携6岁女儿于2004年7月6日向衡阳县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依法追加唐某父亲和母亲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领导和法官苦口婆心地做调解工作,终于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唐某自愿返还王某及女儿现金176798.47元;返还唐某父母现金7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