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银行终结房贷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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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4:10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29日电中消协和浙江工商部门相继对银行房贷“霸王条款”亮出黄牌,多数银行没有回应。昨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广发银行等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将修改后的新条款上报到省工商局。 前段时间,浙江省工商局对全省各类银行消费贷款的格式合同进行了清查。结果显示,在受理的13家省级银行的79份合同文本中,几乎所有的合同文本都存 在着“霸王条款”。省工商局概括了八处,限期要求修改。“有几家银行已经将新条款交到浙江省工商局备案。目前,有些地方还要修改。等到时机成熟了,我们会统一发布。”浙江省工商局有关知情人士说。 首家对“霸王条款”作出反应的浙商银行介绍,该行的房贷新条款将在“十一”节前通过省工商局的审查,10月份如期出台。 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修改了综合授信贷款、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三个合同,月初已经向工商局提出申请。” 此次修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贷款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按照贷款额缴纳保险金。 广发相关负责人透露:“我们和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有合作。只要贷款者自己找定保险公司,到银行备案签字就可以了。” 此外,新条款规定,抵押和公证费各承担一半、银行不按期放贷也要缴违约金、不随意加收违约金、不随意采取违约处罚措施等,基本上根据省工商局的八大问题条款对照修改。(李霄峰)(来源::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