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有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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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15:33 中国环境报 |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出台了《南通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的公布实施标志着该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将有章可循。 据悉,本次出台的“预案”将适用于该市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环节,因人为操作失误或设备缺陷等原因造成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预案”启动后,南通市政府应迅速组成由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的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安监局、计委、经贸委、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质监局、消防支队、电信南通分公司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在县(市、区)安监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当县(市、区)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据悉,该预案将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