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向劳工赔偿155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1:31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代小琳)昨天,京都劳工诉讼案二审结审,6位中国原告二战劳工与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达成部分和解。由日本冶金工业公司向原告方支付总计2100万日元(约合15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2003年1月15日,京都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在详细认定了日本政府及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强掳中国人并对中国劳工施以非人虐待,致12人死亡的事实后,却免除了日本政府及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的法律责任。原告于是又提起二审。二审期间,大阪高等法院的法官提出和解建议,日本政府断然拒绝,而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则同意响应法官的建议,原告对此也同意尝试和解。昨天,和解协议最终达成。在和解协议中,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仍没有向原告赔礼道歉,但同意向对方支付“解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