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支付范围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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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4:44 济南日报 |
本报9月29日讯(通讯员丁麟宏孙少峰)今天从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将本市按山东省规定,尚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交通费等纳入支付范围。 据了解,济南市此次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的补贴、补助具体有:按鲁劳发[1994]60号文件规定给退休人员发放的交通补贴10元;按鲁劳发[1993]343号文件规定在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的一次性救济费,即死亡人员按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支付给死亡人员家属的10个月的救济费。凡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尚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从今年7月1日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支付范围。济南市规定,2004年7月1日前,按济南市规定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不再补发;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仍由退休人员的所在单位按原渠道列支。2004年7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上述补贴、补助,按济南市规定,凡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从2004年7月起补发至本人死亡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