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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圈定输日韩活鳗鱼养殖场125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5:07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15号公告,自2004年10月1日起,所有向日本、韩国出口的活鳗鱼必须来自125家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养殖场,企业办理报检和检验检疫机构出证必须使用新的注册号,以便货物在日本和韩国通关。

  公告中同时严格规定,严禁从非注册活鳗养殖场组织货源以注册场名义出口,一经发现,将取消违规养殖场注册资格及其经营企业出口活鳗的资格,并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日本、韩国对进口鳗鱼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我国向日本、韩国出口活鳗养殖场进行了清理和重新登记注册,并将重新注册过的125家出口活鳗注册养殖场名单向韩国和日本作了通报。(林维真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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