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恢复货车计重收费将于10月10日起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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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6:54 新华网 |
记者昨日从河南省交通厅了解到,自10月10日起,河南省各公路收费站将对货车恢复计重收费。 河南省交通厅刚刚出台的文件规定,如果货车超载30%以内,不加收通行费,超载在30%至50%的,加收50%的通行费,超载50%至100%的,加收一倍的通行费,超载100%以上的,加收3倍通行费。 据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3年9月1日开始,河南省在河南省各公路收费站实行计重收费后超载货车的比例由过去的60%下降到20%。 今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河南开始执行公路治超政策,原来河南省执行的计重收费就和全国治超政策有不一致的地方。为此,省交通厅暂停了计重收费。经过充分测算和调研,河南省决定,自10月10日8时起,河南省境内所有公路收费站恢复执行计重收费。(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