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终审宣判:收废纸的告赢家乐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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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02 新华网 |
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中院日前对“废纸收购商状告家乐福成都店”一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决家乐福成都店继续履行与收购商签订的“废旧纸皮收购协议”,直至协议期满。 2003年11月,覃安荣与家乐福八宝街店签订了1年的“废旧纸皮收购协议”,双方约定,当纸皮价格上浮或下跌超过原定价格5%时,双方再次商议。2004年3月,“八宝街店”两次要求重新协商纸皮收购价格,覃安荣不同意。2004年4月,“八宝街店”终止履行协议。随后,覃安荣将家乐福成都店告上法庭。青羊区法院一审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家乐福成都店不服,以废旧纸品市场价格上涨了16.7%和覃安荣系无证经营为由上诉至成都市中院。市中院审理认为:该收购行为作为普通交易行为,即便覃安荣系无证经营,也并不影响双方“协议”效力。而法院对废旧纸品市场价格上涨的证据也不予确认,终审判决家乐福成都店继续履行“协议”。(完)(曾光)(来源: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