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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不白撞 司机要赔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05 重庆商报

  中国法院网消息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奥拓车在北京二环路撞死行人案公开宣判。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判决肇事的奥拓车司机刘寰赔偿死者曹志秀的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余元;死者曹志秀的家属也要赔偿刘寰修车费664元。

  据悉,此案是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因行人违章被撞致死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的第一案。

  行人违章:过马路被撞死

  死者曹志秀系四川省通江县文峰乡农民,30岁。今年5月9日晚8时55分左右,曹志秀步行由北向南进入二环主路菜户营桥横过机动道时,刚好刘寰驾驶奥拓车由东向西在主路左侧第一条车道内行驶。在刘寰采取制动措施过程中,小轿车前部撞到曹志秀身体左侧,曹倒在小客车机器盖上撞碎前挡风玻璃并翻滚过驾驶室顶盖后摔倒在车后,造成曹志秀当场死亡,小轿车受损。

  交警认为:双方负同等责任

  北京市宣武交通支队认为:死者曹志秀步行进入二环主路横过道路,未走地下过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的规定;刘寰驾驶排量为1000CC以下的奥拓小客车驶入了交通标志标明排量为1000CC以上的小客车车道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同时其判断失误也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故认定上述二人负同等责任。对这一认定,曹志秀的家属与刘寰均表示不同意。

  争论焦点:究竟谁更有过错

  曹志秀的丈夫吴军发说,他们是今年才到北京的,至事故发生时还不满1个月,并不知道二环主路不能走。

  但当刘寰发现主路上有行人曹志秀时,并未在第一时间内踩刹车,刘寰对此的解释是:当他发现有一个人出现在他前方大约100米时当时就鸣笛,但行人却没有反应,因为怕追尾,他只是轻踩刹车,同时认为行人会快跑避开,但没想到那个人却依然没有反应,这时他再把刹车踩死已经来不及了。

  法院判决:司机赔偿15万

  法院认为,曹志秀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刘寰没有全面、合理地尽到机动车避让行人及安全驾驶的法定义务。同时由于刘寰驾驶的机动车经检测动力总和亦不合格。刘寰对于事故的发生也应负有一定责任。根据曹志秀、刘寰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其二人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法院判决刘寰赔偿死者曹志秀的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余元,曹志秀的家属也要赔偿刘寰修车费664元。本案宣判后,原告方表示服判,被告刘寰表示要上诉。

  新闻资料

  撞了不能白撞

  据新华社电 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该法律还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法律还规定了机动车一方唯一的免责条件: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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