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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打击黄色网站第一案大学刚毕业一审判8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29 东南快报

  本报讯 昨日上午,刚大学毕业21岁的邓某被厦门湖里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据悉,此案是厦门首例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

  21岁的邓某今年毕业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由于自己学的是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为了让自己得到更多制作网站的方法,同时也为了寻求生理刺激,今年5月,他租用了1.5G虚拟空间。并在今年6月28日,在其制作的网站以“admin”、“boy”等名字发布淫秽图片、小说、电影。

  2004年7月13日16时许,厦门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88号606室将邓某抓获归案。

  庭审中,邓某后悔不已,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承认。判决后,邓某表示不上诉。(来源:陈艳 通讯员 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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